銅陵市2019年度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服務項目成交公告發表時間:2020-05-13 17:45 一、項目相關情況 項目名稱:銅陵市2019年度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服務項目 項目編號:TZZB-2020-057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采購公告發布日期:2020年4月30日 采購日期:2020年05月12日 中標(成交)供應商名稱:杭州超騰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中標(成交)供應商聯系地址:杭州市濱江區江虹路1750號 中標(成交)金額:152000.00元 主要中標(成交)標的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服務要求:銅陵市2019年度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服務項目;對銅陵市15家企業2019年度碳排放數據開展核查工作,并對排放監測計劃進行審核;服務期:20日歷天內完成銅陵市15家企業碳排放第三方核查工作。 中標(成交)供應商承諾的業績:見附件《業績一覽表》 項目單位:銅陵市生態環境局 地 址:銅陵市長江東路601號 聯 系 人:陳先生 電 話:0562-2615105 招標代理機構:安徽同舟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銅陵市北斗星城C2座1813室 聯系人:金先生 電 話:17756280607 公告期限:公告期為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一個工作日(不計當日) 注:1、供應商對中標(成交)結果有異議的,中標(成交)公告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質疑,逾期不予受理。 2、關于采購文件中非通用條款部分方面及評標結果的質疑向采購人提出,采購人在七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關于采購文件通用條款部分以及采購程序方面的質疑向安徽同舟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提出,由其作出回復。 3、質疑供應商對答復內容不滿意的或受理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提出投訴。省級預算單位的項目向安徽省財政廳政府采購處提出投訴。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購人:銅陵市生態環境局 采購代理機構:安徽同舟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3日 |